煙波會員制度權益說明,包含點數累積、兌換點數規則,及其他注意事項。
注意事項
1. 點數兌換商品詳細使用規範請見行動會員卡上說明。
2. 點數兌換商品不得要求更換現金或其他等值票券。
3. 有效消費100元可兌換會員點數1點,最低積點金額為100元。
4. 會員點數「可跨館別」累積點數或進行兌點,會員集點回饋於2021/11/01起(含)適用,於適用日之後產生的有效消費金額,符合累點資格消費項目(下稱「有效消費」)如下:
官網訂房:
餐飲消費: 餐廳一般現金、信用卡消費適用給點範圍。
拾品選物店:新竹湖濱館-拾品新竹風土選物店現場商品消費均可累積。
不適用(不認列點數範圍):
5. 點數使用效期:共2年,統一以06/30作為點數計算起始/結算日。
舉例:若會員A於2022/05/30消費累積100點,又在2022/07/01消費累積100點,則會員在2022/05/30所消費的100點會在2024/06/30到期,在2022/07/01消費累積100點則會在2025/06/30到期。
6. 一般情況恕不供點數補登服務,敬請於消費累積當下確認會員帳號點數,確保會員權益。
若發現未正確入點,請將「消費發票」及會員手機號碼寄回mark@lakeshore.com.tw 信箱,由客服協助補登點數。
7. 已核銷兌換之商品,恕不提供點數退還服務。
8. 煙波大飯店保留修改、終止、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。